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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次 (第2/6页)
五官漂亮得显出几分攻击性,眉骨与鼻梁的线条利落,眉眼英挺,脸上有种被长期优待后才会形成的舒展。他不急着证明自己,那种从容甚至不能简单称为自信。自信多少还包含着说服别人的欲望,而他似乎从没想过自己需要被谁认可。 你当时只在心里说,真帅。 然后继续低头找你的学生卡。 第二次是在一场校友酒会上。 严格来说,你本来没有资格进去。室友替学院杂志做编辑,临时缺人,把你叫去帮忙。大厅里香槟很多,食物很少,这里的所有人都很擅长在三十秒内完成自我介绍、交换信息、判断价值,再礼貌地移向下一个人。 你不讨厌这种场合。 你甚至很会可以说话。 你知道什么时候该笑,什么时候该问一个恰到好处的问题。你和一位研究中世纪手稿的校友聊了二十分钟,从修道院抄写员谈到博尔赫斯;对方离开前拍了拍你的肩,说你很聪明,以后应该给她写信。 你答应得很好,转头就忘了她的姓。 也是在那时,你又看见叶崇予。 他站在厅堂另一端,被几个人围在中间。 但“围”这个字并不准确。没有人殷勤得过分,也没有人刻意讨好。那些年轻人同样出身优越,谈吐漂亮,他们只是很自然地把谈话的重心交给了他。 他说得不多。 大部分时候,他只是听,偶尔提一个问题。别人回答时,他会稍微低头,显得专注而有教养。事实上,他并不真正追随任何人的叙述,话题的方向始终在他手里。 没有争执,也没有压迫。 只是所有人最终都进入了他的逻辑。 你问室友:“那是谁?” 室友顺着你的视线看过去,短促地“哦”了一声。 “叶崇予。Branford的大四生。” “名人?” “看你怎么定义。”她拿走你手里的空酒杯,“父亲是这里的校董,外祖父的名字在法学院一栋楼上。他十五岁以前住香港,后来去英国寄宿学校。学伦理、政治与经济,不过数学好得很变态。听说已经拒了两家基金,毕业后可能去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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